根据省生态环境厅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与《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,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,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内容如下:
一、管理科室须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,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。
二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栏由本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制作,对其公示信息真实性负责和监督把关。
三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:
1、危险废物名称、代码(8位代码):乙醚废液 900-402-06
2、产废工艺:样品提取脂肪后剩下的; 危废危害特性:有毒。
乙醚空瓶、硫酸空瓶、三氯甲烷空瓶 900-041-49 产废工艺:易制毒化学品用完后剩下的空瓶子; 危废危害特性:有毒
废活性炭 900-039-49 产废工艺:更换净化器剩下的
危废危害特性:对人有感染性和反应性
3、贮存场所位置:厂区的危废库暂存(标明位置)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能力:2吨(标明多少吨);
4、处置方法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
四、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处置措施:(根据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的应急措施章节进行编写,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库储备情况)
意外事故:主要是皮肤接触、眼睛接触、误食,以及发生泄漏、火灾;
1.吸入:如果大量吸入,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;
2.误食: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,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;
3.皮肤接触:如果接触,立即用肥皂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
4.眼睛接触:如果接触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
5.泄露应急处理:在发生泄漏时,首先熄灭所有明火,隔绝一切货源,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。现场处理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,必要时使用水枪掩护。现场用沙土围堤,回收物料,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闭系统。不得用水冲洗地面,防止污染区域扩大。可通过控制泄露源来消除危废品溢出或泄露。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、收容、稀释处理,使泄露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,防止二次事故发生。
应急物资储备:防毒面具、灭火器、沙土
五、根据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,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拨打外部救援电话:
青岛平度市消防大队:119
急救中心:120
公安部门:110/0532-87362451
应急管理局:0532-88331519
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:0532-88372336
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医院:0532-83306881
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:王淑辉 联系电话:15621086876
2021年12月4日